(2024年9月2日馆长办公会通过)
服务是工作的永恒主题,爱岗是事业发展的鲜活灵魂,争优是时代赋予的鲜明主题,发展是应对挑战的第一要务,为了深入推进 “窗口”部门馆员的爱岗争优活动,提升服务师生的质量,安徽农业大学图书馆、档案馆制定“服务之星”评选活动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服务∙争优∙爱岗∙发展”
二、活动范围
1.范围:图书馆“窗口”部门馆员。
2.数量:按照“窗口”馆员总人数的40%确定“服务之星”获奖人数基数。按照基数确定一、二、三等奖数量。
三、评选分组
成立正式馆员、合同制馆员2个评选小组。
四、实施方案
⒈获奖基数
按照服务“窗口”部门总人数的40%确定“服务之星”获奖人数基数;按照15%、35%、50%的比例确定一、二、三等奖的比例(小数点后按照“四舍五入”进位)。
⒉ 评选条件
⑴遵守工作制度,认真完成工作任务,不擅自离岗,不串岗扎堆聊天,同事关系和谐;
⑵主动为师生提供服务,及时回应师生需求,与读者(用户)关系和谐;
⑶责任区管理有序,书架干净整洁,巡库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保障公共设施正常使用,为读者提供良好的阅览环境。
⑷工作巡查,发现意外情况或安全问题,立即处置并及时报告,避免公共危机或财产损失。
3.评选办法
⑴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⑵正式馆员、合同制馆员分2个评选小组,按照百分制公开打分的办法评选“服务之星”,馆长、“窗口”部门正副主任、图书馆、档案馆年度考核小组除馆长及“窗口”部门正副主任以外人员、除图书馆、档案馆年度考核小组人员以外全体馆员各占20%、20%、20%、40%的权重累计得分;
⑶上一年获得服务之星一、二、三等奖的馆员,在下一年评选中,在综合得分一、二、三等奖各减1分、0.8分、0.5分的情况下,再评一、二、三等奖;
⑷工作中有突出表现或重大贡献的(化解公共危机或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等情况),由部门在开展评选前提出建议,馆长会议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⑸旷工1天及以上的,年度评选不能确定为一等奖;
⑹事假2天及以上的(有就诊病历证明的病假除外;婚、丧、产假、公假除外),年度评选不能确定为二等及以上奖励;
⑺迟到、早退、事假、旷工和巡查不在岗次数累积居前20%的,年度评选不能确定为三等及以上奖励。
⒋奖励措施
⑴工勤岗位馆员获奖者将获得年终测评综合得分增加分值,具体见《安徽农业大学图书馆、档案馆考核奖励暂行规定》。
⑵专业技术岗位馆员获奖者将获得教学科研服务工作量得分,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
⑶合同制岗位馆员一、二、三等奖按照《安徽农业大学图书馆、档案馆考核奖励暂行规定》给予物质奖励。
⑷获奖者名单将在图书馆网站上公布。
五、举办单位
⑴主办单位:图书馆、档案馆;
⑵承办单位:图书馆办公室。
六、评选活动安排
⑴评选活动启动:每年1月;
⑵评选时间:每年12月初,在馆务大会上公开投票的方式进行评选。
图书馆、档案馆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