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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再收取借阅逾期费的通知

2023.02.20

广大读者: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读者,图书馆不再收取借阅逾期费,将采取定期通知公布、建立读者借阅信用制等多种方式,督促和提醒广大读者及时归还图书。

图书馆、档案馆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