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本馆概况 - 新闻公告 - 公告 - 正文
关于图书馆清理遗留物品的通知

2025.02.25

广大读者:

为营造整洁、温馨、有序的借阅环境,同时确保馆舍的安全及合理使用,请读者们在2025年3月15日之前按照相关规定流程领取个人遗留物品,2025年3月15日之后,图书馆将对仍未取走的遗留物品视为无主物品进行处理。请各位读者相互转告,积极配合图书馆的环境整治工作。

我们期待您的理解与支持,共同维护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特此通知。

图书馆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