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校直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我校2016年度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现就申报材料中的论文检索工作通知如下:
一、图书馆今年仅对SCI、EI(2009年之前的仅认可有分类码和主题词的收录版,从2009年起EI收录论文类型分JA和CA)以及CSCD、CSSCI、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论文进行检索(其中所有在增刊、特刊、副刊等中发表的论文均不在检索范围内请不要填写),并出具收录检索报告,其中被SCI和EI收录的论文必须提供英文题名。
二、根据《通知》要求,中文文献只检索第一作者的论文;SCI、EI外文文献检索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只检索排序在第一的,须在检索单备注栏标注)、通讯作者(只检索排序在第一的,须在检索单备注栏注明与第一作者的身份及其相互关系)的论文。单位署名我校为非第一单位(其中必须有本单位署名)且为在职读书成果的,需人事处出具在职攻读证明方可检索。在拿取检索报告时请携带论文原文以便核实。
三、如论文在2009年3月18日前发表,且在教育厅国重、国家级期刊目录分类标准中,在表单中的“收录数据库”一栏中标注“教育厅期刊目录”,由人事处职称办统一认定。另2010年校学术委员讨论决定以下四种杂志视同二类(茶叶科学、蚕业科学、装饰、电子测量与仪器学报)
四、申报人填写《图书馆论文检索申请单》,发至信箱36462704@qq.com(请将邮件主题标注为“姓名+检索申请单”,为确保检索效率,务请申报人如实、完整的填写检索表中的信息。
五、请各位老师在18号之前提交论文检索申请单,图书馆在收到论文检索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检索,出具检索报告。申请人在提交论文检索申请3个工作日后,到图书馆参考咨询部(新图书馆7楼717室)领取论文检索报告(为方便工作安排请老师上午时间来拿取检索报告)。检索费用按照图书馆论文检索标准执行。
图书馆论文检索申请单.doc
特此通知。
图书馆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