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干部聘任相关规定,现就图书馆、现代教育信息中心内设机构负责人竞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竞聘岗位和职数
内设机构岗位职数根据图书馆、现代教育信息中心工作实际和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及学校岗位聘任精神进行设置。具体岗位和职数见附件。
二、竞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注重实绩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个人自荐与组织调配相结合的原则。
三、竞聘条件
1、能够认真学习、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奉献精神,能廉洁自律,吃苦耐劳,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申报岗位所要求的相关业务知识,具有一定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新聘任的正、副部门负责人,男同志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女同志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4、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对业务性较强的内设机构负责人岗位,可适当提高对拟聘人员的学历要求。
5、身体健康。
6、近3年年终考核等级均为合格及以上。
7、竞聘内设机构正职的,应具备下列资格之一:
⑴现任内设机构正职(或正科)或任副职(或副科)2年以上者;
⑵具有硕士学位且任副职(或副科)1年以上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者;
⑶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7、拟聘内设机构副职的,应具备下列资格之一:
⑴现任内设机构副职及以上职务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⑵硕士毕业1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3年以上或专科毕业5年以上,表现突出者;
⑶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好的管理能力者。
四、竞聘程序
1、成立公开竞聘图书馆、现代教育信息中心内设机构负责人领导小组(简称“公开竞聘领导小组”),成员由馆领导班子、部主任、馆党支部纪检委员(全程监督)等组成。
2、动员布置,公布岗位(3月9日)。
3、报名(截止时间3月14日11时)。凡符合竞聘条件和任职资格的图书馆、现代教育信息中心正式职工均可自荐,每人最多可填报2个岗位,材料交图书馆办公室。
4、资格审查,确定竞聘人选(3月15日)。
5、民主测评(3月16日14时10分)。
民主测评分三块进行,一块由公开竞聘领导小组成员打分测评,权重占30%;一块由馆长打分测评,权重占30%;一块由全馆职工打分测评,权重占40%。
6、公开竞聘领导小组根据测评结果研究决定拟聘人选。
7、拟聘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学校批准后办理聘任手续,一个聘(任)期一般为3年。本次聘期自2016年3月开始计算。
附件-图书馆、现代教育信息中心内设机构负责人岗位职数一览表.docx
2016年图书馆、现教中心内设机构岗位申报表.docx
图书馆、现代教育信息中心
2016年3月9日